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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破裂认定是怎样的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9 23:20:08 浏览人数:

在我国,离婚可以通过两种形式进行,一种是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办理协议离婚,第二种是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那么诉讼离婚破裂认定是怎样的,天津离婚律师天津离婚律师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什么是离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

二、诉讼离婚时法院如何认定感情破裂

1、一方重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

3、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4、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虐待包括受对方虐待,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家庭暴力包括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5、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6、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违背双方或一方意愿的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的;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1、因一方升学、招工、提干等引起思想感情变化而提出离婚,判决不离后,夫妻关系仍无改善的。

12、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1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一方好逸恶劳,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的。

1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或者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7、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三、法律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综合上面的介绍,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第一次起诉是否会判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天津离婚律师天津婚姻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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