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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有地方限制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9 23:21:09 浏览人数: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与公民之间就财产和人身关系产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而离婚就是基于人身关系产生的纠纷,同样可以起诉解决,那么起诉离婚有地方限制吗?下面由天津离婚律师天津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起诉离婚有没有地方限制

起诉离婚是由一定地方限制的,一般情况下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离婚案件,但也有一些特征的情况由原告地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知识就是天津离婚律师对“起诉离婚有没有地方限制”问题进行的解答,起诉离婚是由一定地方限制的,一般情况下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离婚案件,但也有一些特征的情况由原告地法院管辖。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天津离婚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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