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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婚前买的房子怎么分
如何认定房屋权属,关键是以下几点因素:
1、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以及首付款的时间;
2、结婚时间是在于房产证的时间和领结婚证的时间;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公房处理问题曾作出《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司法解释,主要有如下规定: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
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个人住房银行按揭贷款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屋,其出售、抵押等处分行为应经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但根据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房屋登记方与第三人签订了买卖合同
随着房价的飙升,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不管是夫妻共同出资买房还是父母资助买房,在离婚房产分割时,总会产生矛盾与争议,纠纷不断。在共同出资买房,对方又不承认的情况下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在离婚前签订了处理房屋及其他财产的协议,后又因种种原因未办理离婚登记,过一段时间在诉讼离婚调解时,写明双方无财产争议。事后,一方反悔,称原协议有效,要求按原协议履行。
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诉讼离婚,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归属时,由于我国住房体制改革以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拆迁问题,使当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来源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法院应当根据房屋来源的不同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
"夫妻在中约定,男方张某将其持有的某公司股份分割一半给妻子秦某。婆婆李某得知后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对儿媳分得的股份主张优先购买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律师主持调解和监督离婚协议的履行 虽说对某些人而言,解除婚姻是幸福的重新开始,但离婚终归不轻松也不惬意。 能更大程度上帮助当事人理智处理离婚问题,将离婚的时间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