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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加条件。只要所附加的条件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之所以把彩礼认定为附条件赠与,理由如下。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可以把看成是一种契约关系。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属于要约和反要约阶段,从订婚时起到办理前,可以看作是承诺阶段,也就是契约成立阶段。办理结婚登记,领取后,可以看作是合同生效阶段。
彩礼纠纷处理要遵循哪些原则?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应当以绝对生活困难为标准;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要返还彩礼的前提是双方必须离婚。下面由湖律网天津离婚律师在本文详细介绍。
相识一个多月就办理了结婚登记,然而结婚不到半月就神秘失踪。近日,江西省南康市人民法院对该起离婚纠纷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邓某与被告叶某离婚以及叶某返还邓某彩礼计人民币15000元。
男方给彩礼、女方给嫁妆是习以为常的婚礼习俗,但由此而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位彩礼和嫁妆的呢,若双方最后没有结婚,或结婚后没多久就离婚了,是不是该返还彩礼和嫁妆呢,是不是能成为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呢?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
照我国传统的风俗习惯,在结婚时,男方需要向女方赠送彩礼,但是如果婚约反悔,或是双方结婚后又离婚,对于彩礼这部分财产怎么处理,是否需要返还?看完本文,您就会找到答案。
房产作为特定的不动产是每个家庭财产中的重中之重,为购买和装修房屋往往会耗去一个普通家庭多年辛苦积攒下来的所有积蓄,甚至还会因购房而大量举债。所以在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问题一直是纠纷的关键问题,那么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该怎样分割
在婚姻中一方是过错方,由于是过错方的关系,另一方觉得对方是破坏婚姻的主要“刽子手”,于是在离婚的时候就要求对方不能够分割财产,要求过错方进行“净身出户”。但这个要求是否能够得到满足。湖律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夫妻在离婚时,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房产等进行分割,那么离婚时对房屋分割未达成协议怎么办,关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湖律网天津离婚律师整理了关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婚姻中一方出轨,而导致另一方受到伤害的话,它就被称为过错方。受害方觉得过错方在婚姻中如此伤害到了自己,没有理由在离婚的时候还能够跟自己分到一样的财产,这样自己婚姻中受到的伤害就白白付出了。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湖律网内容。
离婚虽然对大多数家庭来说是一件极为不幸的事情,离婚会造成夫妻双方回复到陌生人的状态,更有甚者会导致夫妻双方互相敌对,将最后的情分耗尽。所以为减少在离婚过程中特别是在财产分割过程中的不必要的纠纷,我们应当弄明白其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