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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离婚双方对房价有争议咋办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10 17:16:09 浏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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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个人住房银行按揭贷款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不难看出,该规定还是希望男女双方根据自身现实情况(涉及居住、装修、家庭成员等各种情形)对房屋自行协商分配,这样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只有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才进行判决分割。而且,一般在购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法院才判决房屋归属,如果没有办理,法院一般不对所有权进行判决,仅判决使用权。应当指出,对于如何计算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有几种算法,还存在争议。

二、离婚双方对房价有争议咋办

因房价上涨,离婚时不愿意按合同购买价格分割,则:

1、双方均要房,法院组织竞价;

2、一方得房一方得款,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部门对房屋作价评估。

3、双方均不要房子的,由原告、被告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后,法院再处理。

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权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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