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上海离婚律师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山滚云

财产/房产纠纷

当前位置:首页 > 离婚常识 > 财产/房产纠纷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是不是不分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2 20:08:07 浏览人数:

在婚姻中一方是过错方,由于是过错方的关系,另一方觉得对方是破坏婚姻的主要“刽子手”,于是在离婚的时候就要求对方不能够分割财产,要求过错方进行“净身出户”。但这个要求是否能够得到满足。天津离婚律师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一、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是不是不分

不是。

二、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三、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与她人同居”的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你如果有证据那就好办,但是如果对方仅仅是上网与其它女人说些过火热的话,偶然有些一夜情的事情发生,这个与法条中规定的“与她人同居”,是不相符的,法律规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

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给予受害方一定的赔偿,但是却不能够因此而不分财产,受害者要求过错方净身出户的要求是无法得到满足。关于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多少的问题,最好多与相关专业律师咨询,天津离婚律师网可以给你提供这类服务。

 


天津离婚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