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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母亲是我二姑妈,我是过继给她的,但是我们现在关系一点也好,实在没办法再生活在一起了,我什么都不想要也不想继承她什么,请问可以解除我们之间的关系吗?
口头遗嘱十分常见,但其内容容易失实且非常难以认定,容易发生纠纷。为了减少口头遗嘱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民的收入,一般是指公民个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用自己的劳动或以其他的方式所取得的货币或实物。主要包括因其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所取的工资、奖金、津贴、报酬、退休金、抚恤金、补助费、稿酬等收入;家庭副业及自留地、自留畜等收入;
第一,自书遗嘱 。 《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对自书遗嘱的概括性规定,具体地讲,订立遗嘱应注意: (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 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即完全真实的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为他人伪造、篡改。 (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
第一条 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晨刊讯 家人在整理王某遗物时发现李某所出具的欠条,后找到李某要求兑现欠款,不料被拒绝,遂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近日,经法院调解,李某分三年还清所欠款。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曾因诈骗入狱的吴忠民出狱后,从年近八旬的“养母”手中骗走房产证,并伪造“养母”死亡并由他继承的公证书,将已过世的“养父”名下的一套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之后再以该房屋作抵押,骗取银行贷款等142万元。昨天上午,吴忠民被控诈骗罪在朝阳法院受审(见图)。
原告杨家孔,男,1940年6月3日生,彝族,原系姚安县医院医生(现已退休),住姚安县人民医院职工楼。
被告李菊兰,女,1945年2月15日生,彝族,农民,住姚安县弥兴乡小直村公所董家冲杨家二社。
段老伯的儿子小段去年年底因突发心脏病去世。段老伯只有这一个儿子,老伴过世得早。自从儿子过世后,老人家就一直沉浸在丧子之痛中。前段时间,段老伯无意间听到儿子的邻居讲儿媳小林搬到新房子里去住了,之前儿子所住的房屋已经被卖了。
根据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继承权的诉讼时效规定为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间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