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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什么属于双方财产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9 16:46:56 浏览人数:

我们如果要结婚的话,通常是双方在满足结婚的条件情况下,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在结婚之后的财产大多都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天津离婚律师天津离婚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后什么财产属于双方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是在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所赚得的一些财产,大多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之后是一人一半的,但如果是一方因为受到伤害得到的医药费,或者是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就属于个人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天津离婚律师网相关天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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